实施这一政策后,中等职业学校高于普通高中的学费差额部分将由政府根据不同类别进行中等职业教育学费补助。据悉,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学制为三年,第三学年为学生综合实习时间,因此政府学费补助只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进行。
凡符合“成都市教育资助体系”规定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子女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将由政府全额资助。
按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必须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要确保接受学费补助的学生在第三年参加综合实习并有劳动所得,其报酬不低于其家庭三年缴纳的学费和代管费,保证合格毕业生顺利就业。中等职业学校应将学费总收入的5%用于奖学助学。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励中透露,这一办法的实施,预计今年将惠及学生2.4万人左右。加上五城区和高新区以及部分二圈层区县的职教资助政策,预计将有3.6万左右的成都市户籍的学生可以得到政府的资助,惠及面将达到70%左右。
据介绍,从2007年起,每年上半年愿意招收学费补助学生并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的区域内中职类学校需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集中向社会公布学校状况、招生计划等信息。
九区(市)县学生上中职缴费标准
按规定,9区(市)县学生上中职,应该按普通高中相同缴费标准并对应普高相应等级降等缴费,不足部分由政府进行学费补助。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对应省级及省级以上示范高中缴费标准,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对应市级示范高中缴费标准,合格中等职业学校对应五城区及高新区、县城一般普通高中缴费标准。具体标准分别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920元/生.年;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680元/生.年;合格中等职业学校56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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